学校召开非学历教育工作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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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学校召开非学历教育工作培训会,校内28个相关办学单位的非学历教育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共计43人参加会议。培训会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罗建新主持,副校长雷兴山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制订并发布了《首都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首都师大校发〔2022〕13号)。《办法》中明确了我校非学历教育工作实行“管办分离”管理体制,继续教育学院为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等工作。

雷兴山在讲话中指出,国家要求办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既要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还要强化公益属性、坚持依法依规办学。要求各单位深刻领会和把握教育部文件精神,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重新定位非学历继续教育。在“管办分离”的新体制下,要求继续教育学院为办学单位提供“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服务,为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求各办学单位积极发挥自身学科优势特色开展非学历教育工作的同时,切实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实现“自招、自办、自管”。鼓励各单位切实提高站位,弘扬攀登精神,体现大担当和大情怀,努力提升学校教育引领力和社会贡献力,开创新形势下非学历教育工作新格局,助力学校“攀登计划”实施和“双一流”建设。

会上,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办公室主任向于峰就《首都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学校高师培训中心主任孙彤和初等教育学院培训办公室主任杨小英分别以线上培训和项目实施专业化为重点做了经验交流与分享。

会后,参会人员在企业微信工作群中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非学历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是高校加强社会服务的重要渠道,是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首都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颁布和本次培训会的召开,标志着我校非学历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于推动学校的整体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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