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政法学院教授被聘为第四届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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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召开换届会议,我校政法学院李昕教授被聘为第四届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每届聘期5年,在市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等立法活动中,承担法律审核工作,是市政府立法工作的专家库、“智囊团”。

作为本届聘任的35名委员之一,李昕将充分发挥在行政法、教育法、科技法、卫生法等领域的专业优势,恪尽职守,积极参与立法调研、立项论证、立法审核,为政府科学决策、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推进首都法治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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